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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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全市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政协的组成单位,是党委政府联系我市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与纽带,主要职责是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预算单位1个,2021年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3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5.3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35.3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8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1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82%,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2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社会保障和就业15.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3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09%;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25%;住房保障支出5.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

按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7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5%,商品和服务支出49.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4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5%,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资本性支出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8%,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5.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81.2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社会保障和就业15.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3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09%;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25%;住房保障支出5.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33万元(已剔除项目支出中相关经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32.28万元,下降60.21%,其中:邮电费1.8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33万元,物业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4.63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劳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福利费2.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4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1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

(八)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项目:对侨工作调研和帮扶经费,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日常调研和困难帮扶事务。

(2)立项依据:《九江市侨联改革方案》(九办发2017,1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办发2012,9号)

(3)实施主体: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4)实施方案:完成对县区侨联、侨情的调研工作,开展对外联络联谊专项活动。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对县区侨联、侨情调研工作的完成量、复盖率。开展对外联络联谊专项活动2次。履行侨联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建设的职能。

2.项目:履行对侨职能

(1)项目概述:用于履行日常侨联工作职能经费。

(2)立项依据:《九江市侨联改革方案》(九办发2017,1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办发2012,9号)

(3)实施主体: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4)实施方案:围绕工作职能开展活动。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主要用于日常履行侨联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的职能,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

3.项目:走访慰问

(1).项目概述:对归难侨提供帮扶。。

(2)立项依据:《九江市侨联改革方案》(九办发2017,1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办发2012,9号)

(3)实施主体: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4)实施方案:对全市归侨侨眷、侨胞侨属提供帮扶。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对归侨侨眷、侨胞侨属的帮扶凝聚侨心,体现党和政府对侨界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6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工作安排,合理预计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务接待费4.63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九江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财政拨款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本期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

2.其他资金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本期使用各类非财政拨款资金发生的支出金额。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的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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